声明丨本文内容均引用权威资料结合个人观点进行撰写,文末已标注文献来源及截图,请知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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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波茨坦公告》是二战后处理日本问题的重要依据,其中有一条特别有意思:中国可以在日本驻军,此规定理论上至今仍有效。
但是现实总是比历史更加的复杂,有了这个权利的中国最后没有在日本驻军,这其中存在着太多的因素了。
膨胀的邻国
展开剩余82%当今的日本早就不是战后破败不堪的战败国,它在南海问题上的举措,就暴露出其野心勃勃的战略意图。
日本介入南海事务看似多管闲事,实则为精心布局的战略棋局:
南海搞事情,转移中国海警维权注意力盈配资,减轻钓鱼岛压力,这一招“声东击西”玩得真够溜。
打着帮忙菲律宾这些“小国家”的旗号,日本终于找到突破和平宪法限制的突破口,给它们提供雷达装备、巡逻艇,进行联合训练,这些事看上去很寻常的军事合作其实都是为了突破“专守防卫”政策。
再看日本现在的做派: 国土虽小,但“大国梦”不小,配合着美国的“印太战略”,想做一个“近海平衡者”,拉拢东盟国家,形成一个防御链,这不是当年的“南进”吗?
有意思的是,日本的这种行为模式其实很简单,作为一个曾经的海上强国,失败了,但是很难放下昔日的豪情壮志,现在,借着美国的“印太战略”东风,再次蠢蠢欲动起来。
被遗忘的驻日权利
对于《波茨坦公告》大家的印象就是战后处理日本的,可大家知道吗?
大家都知道这个公告里头有个很有意思的小点子,就是说同盟国可以在日本驻军,这不是个空话,是真有权利,是国际条约给的。
1945年7月,中美两国还签订了一个《中国驻日占领军备忘录》,规定了在中国驻军的详细情况,中国可以在爱知县驻军,以名古屋作为师部,并且可以扩大驻军至三重县和静冈县。
有趣的是盈配资,这么多年来这份备忘录一直没有失效,为什么呢?因为上面有专门一条说要失效得需要中美双方都同意才行。中国至今没有表态,所以从法律上来讲这份协议还是有效的。
战后初期,战胜国在驻军问题上可谓高调登场。苏联、美国都有驻军权,其他战胜国也有驻军权。
但是后来随着国际形势发生变化,尤其是冷战开始之后,实际上就成了美国“独家代理”。
当时的状况其实也怪,日本既得维持民生,又得偿付战争赔款,再加上外面战事纷繁复杂,好几个国家驻军进来搞不好会更乱,因此由美国"一手包办"驻军事,这在当时的背景下也是个现实的考虑。
现实博弈
关于日本驻军的权利,中国其实一直以来都很淡定,因为发展才是王道,中国想发展的,所以并不在乎日本驻军。
不过最近的事倒挺有意思的,日本媒体说中国军机闯入日本空域,日本抗议要中国别搞些“危险举动”。
其实啊按照《波茨坦公告》和《开罗宣言》,中国在日本领空瞎转悠那是有道理的,就像你有个院子的使用权,人家却说你不能在里面溜达。
日本这态度不难懂,美国现在是它同党,啥事都先问美国人老爹同意不同意,美国在日本放兵,它就点头哈腰,中国军机一过去它就喊疼,这叫双标,也就是选边站太明显。
中国对此肯定是会注意的,美国在日本搞军事基地,那中国也有必要在自家门口搞个防护措施。这并不是挑衅,这是正常的自卫。
值得注意的是,尽管中国拥有驻军的“王牌”,却始终没怎么考虑过,可日本要是执意遏制中国,这些旧文件还是能随时查阅。
日本还是要掂量一下,历史文件再是旧纸张,但上面的权利可都还在,玩遏制那一套,中国也不是没牌可打,但和平发展确实是双方都应该走上的路。
参考资料:
人民网:历史揭秘:抗日战争胜利后 中国原可驻军日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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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网:历史揭秘:抗日战争胜利后 中国原可驻军日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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